《关于补短板加快西安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全文
文化是西安的重要资源禀赋,做强做优文化产业,是“聚焦‘三六九’,振兴大西安”的重要内容和要求。《关于补短板加快西安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是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补齐“十大短板”系列政策措施的首个文件,也是近年来西安市扶持文化产业发展方面出台的比较全面、系统、完备的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扎实”要求,按照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关于实现文化产业倍增计划和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关于补短板的安排部署,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陕西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结合西安市实际,制定以下若干政策。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围绕“扎实加强文化建设”,把文化作为西安第一优势,大力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加快建设“丝路文化高地”,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发展思路,优化发展环境、做大市场主体、引导产业方向、加大资金扶持、加强税费优惠、加快产业聚集、强化人才支撑,促进西安文化产业发展形成全域规划、重点突出、资源互补、差异竞争的发展格局,让文化产业成为助推西安追赶超越的强大引擎。
(二)总体目标。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建立支持西安文化产业发展的完备政策体系,优化全市文化产业发展的空间布局和产业结构,做强做优文化市场主体,完善人才培养激励机制,强化财税、土地、金融、贸易等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组织保障机制,培育有利于文化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形成有组织管事、有资金做事、有空间干事、有章法理事、有平台促事、有人才成事的良好发展格局,为补齐短板、追赶超越提供有力政策保障,确保实现到2021年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1000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9%,年均增长15%以上,成为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产业。
二、加强园区建设
(三)加大对现有省级及以上园区(基地)的支持力度。财政资金对园区基础设施予以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基金每年遴选一批重大项目予以重点扶持。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园区基地按国家规定享受工业企业在用电、用水、用气等方面的价格政策。
(四)新建10个国家级或省级园区(基地)。加快创建西安国家级文化金融合作示范区、西安国家级对外文化贸易示范基地。制定省级以上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创建计划,根据各区县、开发区产业实际,分解落实任务,跟踪指导建设,5年内全市至少建成挂牌10个国家级或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鼓励区县、开发区和企业盘活存量房地资源,在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可利用的传统院落、传统商业街和历史文化保护街区转型兴办文创产业园区等方面,制定具体优惠政策。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的,市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运营主体300万元、100万元奖励,所在区县、开发区财政按照不低于市级同等数额给予配套奖励。
(五)提升园区管理运营服务水平。鼓励各区县、开发区成立和引入专业化管理运营团队,采取灵活薪酬待遇、探索股权分红等方式加大激励力度,加强绩效考核。制定和完善园区管理办法,强化企业孵化、招商引资和人才聚集措施。建立功能完善的园区服务支撑体系,为企业提供投融资、项目推介、人才培训、生活服务等公共配套服务。对于在规模以上企业增加数量、规模以上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等方面成绩突出,对全市起较大拉动作用的园区,由所在区县、开发区给予运营团队适当物质、精神奖励。本级财政给予运营管理团队适当奖励。对于明显有利于推动西安市文化产业发展或投资总额大、产业关联度高、创新驱动性强、对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贡献较大的企业可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办法给予奖励扶持。
三、优化产业结构
(六)巩固提升优势产业。壮大一批文化旅游、广播影视、演艺、出版印刷等优势明显、特色突出的文化产业基地和文化产业集群。实施《大西安历史文化旅游发展规划纲要》,发挥曲江新区示范引领作用,推动跨区域资源整合,建设“曲江新区+楼观道文化展示区+白鹿原+临潼景区”等区域为依托的文化产业大走廊。加大对原创影视产品的扶持力度,由市内注册的影视制作企业(单位)制作并具有核心知识产权的作品,在中央电视台、卫视频道、国内影院和主要网络媒体首轮播出或获得国内外重要奖项的,按现行政策标准给予奖励。实施优秀戏剧剧本孵化计划,鼓励原创演艺精品,对获得国内外重要奖项、在国家大剧院等重要平台展演、市场收益和社会效益突出的演艺作品和企业给予补贴奖励。文化产业资金、基金将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纳入重大项目支持范围。扶持西安市新华书店等传统发行企业创新发展,支持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