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确认1.8万户"营改增"纳税人 将全面推行试点
“营改增’之后,促进我们企业运作和管理更规范了。”谈到实施营改增征税之后的变化,广西贵港市港峰物流配送有限公司总经理梁军毅回答。今年8月1日,广西将和全国同步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试点工作,目前该项工作进展如何?涉税企业有何反响?记者走访了相关部门。 “营改增”即交通运输业及有形资产租赁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咨询鉴证服务和广播影视作品制作、播映、发行等行业(即1+7)由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增值税的基本税率是17%,还有一档13%的低税率,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3%,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营改增”后,增值税增加了11%和6%两档低税率。
“即使收入一样,但由于生产环节不一样,不同的企业纳税也不一样,要看企业有没有可以抵扣税款的项目。”贵港市国税局局长汪鸿秋解释。谈到增值税与营业税最大的不同之处,贵港市国税局副局长于红林认为,增值税征税环环相扣,只征收当个环节产生增值产品的税收,避免了重复收税的问题。
贵港市港峰物流配送有限责任公司以生活用纸物流配送为主营业务,承接生活用纸在广西、广东、湖南、海南等地的销售配送业务,日发送量2000立方以上,是贵港市最大的生活用纸运输企业,目前产值已达3000万。该公司总经理梁军毅介绍,刚好公司要采购5辆总值100多万的运输车,按照即将实施的营改增政策,此项目即可享受17%的增值税抵扣政策,获得十几万的抵扣款。
据贵港市国税局测算,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贵港市“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应缴纳增值税3502万元,与原缴纳营业税5971万元相比,纳税人减轻了2469万元的税收负担,税收下降幅度达到41.35%。
8月1日试点全面推行营改增发票记者从广西国税局获悉,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由原来地税部门管辖改为由国税部门管辖,需纳税人身份的重新确认。截至6月30日,广西国税已确认接收1.8万户营改增纳税人,按行业划分,其中交通运输业0.5万户,现代服务业1.3万户;按纳税人类型划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0.2万户,小规模纳税人1.6万户。
为帮助“营改增”纳税人尽快熟悉“营改增”政策,掌握纳税操作流程,广西国税设计“一袋通”宣传产品,免费向纳税人发放“营改增”政策解读、实务操作、办税指南等资料;全区通过区、市、县三级纳税人学校为纳税人举办“营改增”专题辅导培训,分类开展政策业务和操作实务培训解读,解答“营改增”纳税人可能遇到的各类疑难问题;在办税服务厅增设了“营改增”专用服务窗口。
另外,纳税人可以致电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登录广西国税网站,了解最新的“营改增”资讯、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