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创型软件公司在软件开发技术上创新不应是急风暴雨式的、否定式的革命
创新是软件公司在软件开发质和量发生变化的情况下的一种管理手段,是打破旧有的程序、秩序和体系的过程。软件公司尤其是刚起步的软件公司在软件开发技术上创新应该是改良,而不是急风暴雨式的、否定式的革命。要实施创新措施,必须认清以下这么几个问题:
软件公司的创业期不需要创新。软件公司初创时期犹如一张白纸,你可以任意描绘,一切都是刚刚开始,也就谈不上创新。技术可能是买来的,设备是新购的,人员是刚刚招聘的,队伍是刚刚建立的,这时的核心使命是让设备转起来,业务开展起来,产品销售出去,而管理程序和制度也可以照搬同行的做法,采取拿来主义就可以,这个阶段不需要创新。一个孩子出生到学会走路,你不可能让他不会爬就站立行走。这是自然规律,客观规律,无法改变,不可违背。
软件公司的稳定期不轻易创新。软件公司由发展期进行了相对稳定期,这个时候也不能轻易创新。建立一个管理体系,形成一套管理路子,是软件公司依靠长期的点点滴滴的积累完成的,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这个阶段不是创新的问题,而是改良的问题。通过改良,对软件公司运行的程序、秩序、体系进行“拾疑补缺”的完善。如果这个阶段实施大规模的创新举措,就会破坏软件公司的组织系统,从而大大影响软件公司的正常运行,从而影响软件公司的整体效益发挥。这个阶段,软件公司应该分清例行工作和例外工作,对于例行工作,要采取模板化管理,不可轻易变动,这是降低管理成本的重要因素;对于例外事项,要逐步理出头绪,通过吸纳、借鉴同行的方式,结合自身的特点,找出适合自己的办法,而这样的创新,是对原有程序、秩序、体系的补充完善。
软件公司的创新必须始终以市场为导向。技术创新上的盲目和过度,都是不可取的。技术并非越先进越好,技术的先进必须以市场为导向,以消费者(客户)为目标,技术上的盲目创新和创新过度会导致产品的技术“过剩”,在市场上未必获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国内的很多软件公司在利用计算机技术方面,应该说生产过程的控制系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实施的ERP项目90%以上的软件公司没有发挥应有作用。管理上的盲目创新更为危险。盲目创新会导致软件公司发展的失衡,创新过度会使创新成本远远大于创新的效益!经常的创新,很难形成软件公司的稳定秩序,如同交通规则不能天天变化一样,否则就会导致人们的手足无措!
恰当的时候做恰当的事,不轻易采取暴风骤雨式的创新,通过相对平和的改良措施,实现软件公司各个系统的优化。盲目创新和创新过度,都会成为软件公司的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