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软件服务外包企业免征营业税政策详解

软件服务外包企业,主要业务包括:离岸软件服务外包,国内软件服务外包, 近期已向西安市科技局申请"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请问:
(1)离岸服务外包是否免营业税?免税流程是什么?应开具哪种发票?
(2)对国内客户进行的软件开发(注:软件著作权属于客户),是否免营业税?适用哪种发票?

根据财税字[1999]273号文件规定: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陕地税发[1999]259号文件规定:免征营业税范围包括:

(一)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其中:

1、单位:包括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

2、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其他有技术转让、技术开发行为的个人。

3、技术转让:指转让者将其拥有的专利或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有偿转让他人的行为。

4、技术开发:指开发者接受他人委托,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开发的行为。

5、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指转让方(或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业务。
是否享受免税政策请携带相关资料到主管局税政科进行鉴定。技术服务业务应开具《陕西省定额专用发票》或《陕西省西安市技术贸易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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