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五批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的通知
1.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五批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的通知
申报要求:本次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将面向行业重点领域,评选出一批在相关领域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能力居全国领先水平,并在推动产业开发品种、提升质量、创建品牌、改善服务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工业产品质量检验与评价技术服务机构。
申报条件:
申报机构应在北京市辖区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已获得检验检测资质认定或实验室认可资质,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情况。
重点领域:
第五批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将重点面向以下领域,申报机构在申请时请注明申请领域,并确保申请领域在检验检测资质认定或实验室认可范围内。
(一)装备行业:印刷机械、建材装备、工业机器人等;
(二)材料行业:分离膜、光学功能膜、有机原材料、工业气体、核电用钢、石化用钢、工业陶瓷、防水材料、航空材料等;
(三)消费品行业:皮革、五金制品、缝制机械、化妆品、产业用纺织品、毛纺产品、安全环保纺织品、功能性与智能纺织品、方便食品、调味品等;
(四)电子信息及通信行业:工业芯片、电子元器件、光纤传感、传感器、无线电导航、微波通信、电子材料等;
(五)软件行业:大数据和海量存储、工业软件等。
2.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条件:申报项目应属于能源领域的成套设备、整机设备及核心部件、控制系统、基础材料、软件系统等,为国内率先实现重大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尚未批量取得市场业绩的能源领域关键技术装备,包括前三台(套)或前三批(次)。
申报程序:
(一)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由研制单位或研制单位联合用户企业提出申报,鼓励研制单位联合用户企业共同申报,并按要求报送《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请报告》(申报材料要求详见《评价办法》)。
(二)各地方发改委(能源局)、有关中央企业负责组织本地区、本企业的申报工作,经审核同意并汇总后统一上报我局。
(三)我局将按照规定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将在我局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列入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清单,并在国家能源局网站发布。
(四)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及其示范项目享受《关于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意见》(发改产业〔2018〕558号)和《关于促进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通知》(国能发科技〔2018〕49号)中明确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