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美术作品登记-西安美术学院版权服务站登记流程
为更好地服务陕西省美术作品版权人、促进陕西版权工作发展,陕西省版权局设立了西安美术学院版权公共服务工作站,通过版权保护作者的正当权益,协调作品的创作者和其他公众因作品的传播和使用而产生的法律关系,鼓舞作者的自主创新,促进原创作品的传播交流、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
一、版权登记的作品类型
可以申请作品著作权(版权)登记的作品范围包括: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二、版权登记流程
(1)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
(2)初核单位接收材料、指导完善登记申请材料;
(3)初核单位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材料;
(4)登记机关审查;
(5)制作发放登记证书;
(6)登记机关公示。
三、登记版权所需材料
四、西安美术学院版权工作站联系方式及办公地址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6:30
办公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含光南路西安美术学院向南100米(西美艺创空间)
版权登记所需材均以附件形式在文末,请根据个人需求自行下载。
附件一:作品登记申请表.doc
附件二:作品自愿登记权利保证书.doc
附件三:法人创作著作权归属证明.doc
附件四:职务作品权属声明.doc
附件五:委托代理人登记授权书.doc
附件六:作品版权授权使用证明.doc
附件七:陕西省版权局作品登记审核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