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2019―2021年)行动计划(全文)

武汉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2019—2021年)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强大带动力的创新型城市,争创综合性国家产业创新中心,进一步做大做强武汉市高新技术产业,实现高新技术企业提质增量,结合武汉市实际,特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以着力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为导向,以持续优化产业结构为重点,以精心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为抓手,以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为核心,分层分类精确施策,多措并举精准发力,加快形成“孵化一批、培育一批、认定一批、树标一批”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格局。
二、总体目标
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型高成长企业(科技‘小巨人’‘瞪羚’‘独角兽’)—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标杆企业”的梯次培育路径,持续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打造一批“规模大、实力强、发展稳、后劲足”的高新技术企业集群,推动一批科技型高成长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全力促进武汉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实现倍增。到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突破6000户,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位居前列。
(二)产业结构明显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幅达到14%以上;到2021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24%以上。
(三)创新能力显著提升。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实现研发机构全覆盖;每年新增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企业研发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技术研究院等研发机构15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5.5%;高新技术企业发明专利申请量、授权量每年增长15%以上。
(四)创新标杆企业不断涌现。着力培育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知名度的领军企业以及在行业细分领域内的“隐形冠军”“单项冠军”等创新标杆企业。到2021年,创新标杆企业总数达到100家。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科技型企业基础数据库
建立科技型企业统计监测制度,全面摸清武汉市科技型企业现有家底,做好基础数据收集整理工作。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型高成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及创新标杆企业数据库,及时了解有关动态,分析研判有关情况,为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提供支撑。
(二)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
1.着力构建高新技术企业群体培育机制。建立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路径,夯实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基础。积极孵化科技型中小企业,着力培育科技型高成长企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制定科技型高成长企业和创新标杆企业认定标准,开展科技型高成长企业和创新标杆企业认定工作。将科技型高成长企业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力量,纳入武汉市科技计划体系支持范围进行重点培育。
2.着力加强创新孵化载体建设。加快建设“创谷”、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双创基地、“新两园”(现代产业园和科创小微园)、环大学创新带、工业技术研究院等创新孵化载体,孵化和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推进国家存储器基地、国家航天产业基地、国家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基地、国家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和大健康产业基地建设,着力打造光电子信息、汽车及零部件、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等三大世界级产业集群,全面提升国家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数字化设计与制造创新中心、先进存储产业创新中心自主创新能力,努力培育和聚集一批具有核心关键技术的高新技术企业群体。
3.深入推进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广泛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培训,鼓励科技咨询、知识产权代理、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为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加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力度,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级财政给予每户20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市级财政给予每户10万元奖励;对超过有效期后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级财政给予每户5万元奖励;对有效期内整体搬迁至武汉市行政区域内并通过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外地高新技术企业,可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市级财政按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给予20万元奖励。以上4项奖励资金各区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予以配套。对外地高新技术企业在武汉市设立的与其主营业务一致的独立法人企业,2年内参照高新技术企业在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等方面予以支持。建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增幅机制,逐步加大奖励力度。
4.全力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支持力度,在项目用地、科技研发项目申报、研发补贴、科技金融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每年认定一批年度创新标杆企业并向社会公布。
(三)提升科技型企业创新能力
1.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
陕西弈聪软件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13679229477    02989322522
陕西省西安航天基地神州四路科为城墅20栋4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