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模块类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时应注意的关键点
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时间短,操作方便,这是受欢迎的原因。但是因为实用新型具有特殊的要求,也需要采用合适方式予以规避。而发明专利,因为其保护力度强,时间长,在必要的时候需要实用新型专利的方式予以保护。
实用新型专利其属于一种技术方案时,不能仅仅是一种概念。在申请的时候,如果出现以下几种情况,将不能获得授权哦。
1、软件模块类。
当前特别是随着软件、计算机的普及,软件模块类实用新型越来越多。但软件类技术在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时也容易出现公开不充分的情况。软件方法,属于方法类,也就是发明的范畴,不属于实用新型的授权客体。一般需要采用现有技术的模块,必要时需要提供产品模块型号。
2、简单堆积功能形成的产品结构。
各个结构直接存在独立性,没有相互结合的功能体现,这类属于简单结构堆积,显然也不具备进步性,无法予以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3、采用材料组分定义实现产品功能的。
将一些材料成分作为权利要求予以保护,这种不属于实用新型保护范围,一般不容易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