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广东省专利奖励办法开始施行,奖励金额提高
日前新修订的《广东省专利奖励办法》正式公布且将于2019年5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专利奖励办法主要对专利奖奖项和奖励金额设置、申报和评审制度、有关奖惩制度等三大方面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修订后的专利奖励办法增设了广东省专利奖有关奖项,增加了广东专利奖授奖数量,并提高了奖励金额,包括将每届广东专利奖金奖授奖限额由15项增至20项,奖金由每项10万元提高至30万元;增设银奖40项,奖金为每项20万元;对获得广东杰出发明人奖的个人,奖金由2万元提高至10万元。
修订后的《办法》将原“中国专利奖配套奖”更名为“中国专利奖嘉奖”,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或者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每项10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中国专利银奖或者中国外观设计银奖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每项50万元的奖励。综合考虑不同级别奖项的含金量以及省财政实际情况,对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或者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单位和个人,奖金调整为30万元。
修订后的《办法》修改完善了有关申报、评审制度,对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方式等方面进行完善,对评审程序进行细化规定和调整。修订后的《办法》优化了有关奖惩制度,规定将专利发明人(设计人)获奖情况作为晋升、考核的依据,完善了骗取广东专利奖的惩处措施,强化了全过程违法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的要求。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表示,修订后的《办法》可更好地与中国专利奖进行衔接,激励创新,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将为广大企业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使知识产权成为推动广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更好地推动创新型广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