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程序(2019年最新修订版)

一、企业登录商务部统一业务平台企业端注册用户,并通过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商务部统一业务平台外贸备案登记系统提交电子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提交及系统地址(http://iecms.mofcom.gov.cn/)。

二、初次办理企业向备案登记机关在线提交或纸质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备案登记材料:

1、企业申请报告文件,包括企业简介和申请事项(仅限纸质资料提交企业,网上提交扫描件的,不需要提交上述资料);

2、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3、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扫描件;

4、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三、向备案登记机关申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变更的企业应在备案系统上或省商务厅109房间提交以下材料(仅限纸质资料提交企业,在备案系统上提交备案变更的企业,仍需要交回原备案登记表):
 
1、企业变更申请的具体事项;

2、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3、原企业的备案登记表原件;

4、如果备案登记表丢失的,需提交有效的企业遗失声明。

四、如企业递交备案材料合格,经省商务厅法规和审批处审核后1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注意事项:

1、所有纸质的资料提交和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领取地址为:西安市新城大院内西侧陕西省商务厅109房间。

2、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陕西省商务厅只接受省属企业(企业名称为陕西开头或在陕西省市场监管局核名注册的企业)的办理申请,地市企业因特殊情况需在陕西省商务厅办理的,需提出要求并征得地市商务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办理。省属企业在线提交电子版《登记表》的属地选项为“陕西省”和“陕西省商务厅”。

3、如遇到出现提交不成功时,请企业提交人员检查是否出现漏项、填写完毕但未点击提交、在英文输入环境下输入中文标点、本企业以前已经办理过备案表等情况。如遇网络技术问题出现提交不成功,请拨打商务部备案登记系统页面下方的010开头的系统维护客服电话。

承办单位:陕西省商务厅法规和审批处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8月15:00-18:00)
办理地点:西安市新城区新城大院省政府院内陕西省商务厅109办公室(来访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或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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