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科技厅印发《第八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陕西赛区)暨第六届陕西省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通知

各设区市、韩城市科技局,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国家级、省级高新区(示范区、开发区)管委会,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和《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19〕106号)要求,为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和科技成果转化,积极营造创新创业良好发展环境,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今年陕西省科技厅联合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陕西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西安市科学技术局、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共同主办第八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陕西赛区)暨第六届陕西省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现将大赛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广泛宣传动员,组织相关企业参赛。具体情况请与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联系。

联系人: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创新创业与科技金融服务部

    唐照霄、谢 飞

地址:西安市丈八五路10号

电话:029-88851321,88857950

大赛官方微信平台:陕西创新创业

大赛工作QQ群:197529584

第八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陕西赛区)暨第六届陕西省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19〕106号)有关要求和部署,为切实做好陕西赛区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大赛名称和主题

名称:第八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陕西赛区)暨第六届陕西省科技创新创业大赛

主题:科技创新 成就大业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陕西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二)承办单位

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

西安高新区创业园发展中心

(三)协办单位

各设区市、韩城市科技局

各国家级、省级高新区(示范区、开发区)管委会

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

各国家级、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各科技金融合作银行

陕西省创业投资协会

西安联创生物医药孵化器有限公司

西安科统企业孵化有限公司

三、参赛条件

(一)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二)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三)企业2018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四)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在2009年1月1日(含)以后;

(五)大赛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18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方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17年12月31日(含)之前的企业只能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六)入围全国行业总决赛的成长组企业,必须在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推荐时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入库登记编号(登记网址:www.innofund.gov.cn);对初创组企业不作此项要求;

(七)获得2017年、2018年陕西赛区等次奖企业、前七届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等次奖企业、历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军民融合专业赛(西安)等次奖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八)承担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且于2019年11月尚未验收的企业,可以参加本届大赛,成绩优秀的推荐参加全国行业总决赛,但不享受“以赛代评”政策;

(九)企业注册地在陕西。

四、大赛奖项设置及奖励政策

(一)奖项

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分别按照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生物医药、先进制造、互联网六个行业进行比赛,每个行业按照比赛成绩排名晋级决赛,决赛按照每个行业组别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二等奖、三等奖奖项数量设置根据报名企业数量决定,届时大赛组委会将另行发布通知。

(二)配套支持政策

1.获得等次奖的企业采用“以赛代评”方式,直接纳入2020年陕西省科技企业培育计划,给予后补助经费支持,履行合同任务。其中成长组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分别给予40万元、30万元、20万元后补助支持;初创组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后补助支持。

2.获得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的企业,同时享受以下政策:

(1)在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行业总决赛中获得冠军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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