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政府网站建设规范,西安网站建设公司遵守了吗?
政府网站建设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的重要举措,集中体现了电子政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服务宗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
理工作的意见》等法规文件出台,为我国政府网站发展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要求。
为了进一步提高政府网站建设的规范性,更好地适应新时期电子政务的发展要求,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特制定《西安市政府网站建设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本规范定义了政府网站各名词术语,并重点明确了我市政府网站建设的功能定位,详细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网站设计、网站安全、网站管理制度等关键环节的要求与做法,为规划设计和管理维护我市各级政府网站提供参考。
一、总则
(一)建设目标
政府网站建设应服务于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的要求,服务于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实际需求,服务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政府行政能力。通过政府网站建设,促进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实现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表达权等基本权力,逐步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窗口,公共服务的平台,公众参与的渠道。
(二)建设原则
应树立“以用户为中心,以服务为宗旨,突出政务特色”的建设原则。围绕政府中心工作,打破政府部门设置的界限,按照用户使用习惯提供人性化、个性化、专业化的服务。
(三)实现功能
政务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是政府网站的三项主要功能。政府网站应当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政务公开要求,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布政务工作重要信息,从满足企业和社会公众日益增长需求出发提高办事服务能力,加强公众参、政民互动,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四)维护机制
建立健全政府网站体系,按照“统筹规划、协同建设、分级管理”的要求,各级政府网站应加强对上级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和对下级政府网站内容整合,同时健全业务部门参与网站内容维护工作的制度与机制。
二、本规范中的术语和定义
(一)政府网站:政府网站是指西安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以及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网站,包括西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各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级和区县级部门网站、各乡镇政府网站,以及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网站等,是发布政府信息、提供在线办事、政民互动、公众参与的重要平台。
(二)频道:频道是指网站基于同一个主题或单一功能对网站的内容进行的划分和界定,频道中包含不同的栏目和专题,频道之间是并列的关系,网站由若干频道组成。
(三)栏目:栏目是指网站各个频道中对不同的内容或功能进行的分类和界定,栏目可以有不同的划分规定和不同的级别,各个级别的栏目共同构成网站的频道,进而构成网站的展示体系。
(四)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是指政府机构通过各种形式公开其政务活动即有利于公民实现其权利的信息资源,允许用户通过查询、阅览、复制、下载、摘录、收听、观看等方法,依法利用各级政府部门所控制的信息。
(五)公众参与:公众参与是政府网站三大功能之一,它可以通过信箱服务、在线投诉、网上调查、访谈直播等方法来实现。
(六)在线办事:在线办事是指政府通过政府网站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在整合政府各部门以及社会各种服务资源的基础上,为社会公众日常生活以及企业经营活动提供适时的网上办理业务的过程。
(七)“一站式”服务:所谓“一站式”服务,即强调政府网站要面向不同类型的用户群提供全生命周期应用主题的信息和服务,最大范围的整合服务资源。
(八)“一体化”服务平台:所谓“一体化”的服务平台,即要求政府网站能够就任意一个具体办理事项提供不同深度的服务,从办事指南、表格下载、在线咨询、在线查询,网上公示直到在线申报,一个事项办理过程中的不同阶段的服
务功能都能在政府网站上得到体现,用户可以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各种深度下的操作,由此通过政府网站的服务可以极大提高用户的办事效率。
(九)“场景式”服务平台:所谓“场景式”服务是指针对特定主题和用户群体,网站为用户提供了多项场景选择,
主动为用户界定需求、提供服务通道,用户可根据自己的实际境况选择场景进入获取高度针对性的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