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中小型软件公司中“有为才能有位”和大型软件公司的“有位才能有为”

相信大部分软件开发工程师都承认一点,中小型软件公司中的成长机会更多。

软件公司

一方面因为中小型软件公司的高成长性;另一方面则由于在中小型软件公司中等级体系和制度规则尚未完全确立的情况下,更容易有所作为、有所创新(这里的创新并非是指天下第一之新,而是指在软件公司内的新)。

而两者如果要转化为切实的职业发展空间,则在于软件开发人员必须通过个人努力而获取软件公司发展中的机会,正所谓“有为才能有位”。很显然,大型软件公司与之恰好相反:“有为”是被被职责、流程严格定义的,而“有为”的前提则是“有位”,应当表述为“有位才能有为”。

这是非常显而易见到道理,还有什么可说的吗?

问题就在于,越是显而易见的道理反而越经常和容易受到忽视,这也就是近年来很多人倡导回归常识的原因。[ NextPage ]

比如,在中小型软件公司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是,对于某项软件公司内从未出现过的、存在一定难度或风险的新工作,尤其是当这项工作需要多个部门配合完成的时候,很多软件开发人员更愿意将自己定位于具体执行,或者配合、协助的角色,而回避出思路、做计划、总负责的角色。

当然,在大软件公司也会出现这样的倾向,但这种情形在大软件公司出现的概率更低,而且由于大软件公司往往建立了较为明确的职责范围,某项工作最终总会具体落实到某个部门的某个软件开发人员身上;而在中小型软件公司,这种现象会层出不穷,这类工作的分配则往往要靠软件公司高层直接指定负责人选,或者干脆叫做"摊派”到某个人身上,实在无法摊派的时候则只能高层自己上。

面对这种“摊派”,不同取向的软件开发人员表现差异巨大。一类软件开发人员认为这是一个机会,愿意去承担,虽然其可能同时会向上级管理者提出各种资源请求;而大部分软件开发人员则会本能地产生抵触行为,多方推脱,当然难度越高、风险越大则越容易造成这种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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