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软件园介绍及常州软件企业优惠政策
常州软件园是江苏省科技厅批准的首批省级软件园。经国家科技部批准,成为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常州软件园位于常州国家高新区东部绿色生态区域内,毗邻常州市政府新行政中心,常州软件园依托常州现代制造业优势,先后引进了日本OKI冲电气软件、上海微创、北大众志、南大苏富特、中软华融、金和软件、新科软件等知名软件企业。
常州软件园的软件技术及产品以应用软件为主,主要集中在嵌入式软件应用、企业管理,集成电路设计及软件增值服务等方面,涉及金融、财税、通信、医院、教育、企业、商业、政府等各个领域。
常州软件企业优惠政策
进入常州软件园经省认定的软件开发生产企业,可按以下若干政策规定执行。
1、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2010年前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
2、新创办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享受所得税"二免三减半"。同时,第三年上缴所得税形成区财政增收部分,其50%由财政以专项资金的形式奖励给企业。
3、对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当年未享受免税政策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名单由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外经贸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共同确定。
4、对软件企业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含软件)及配套件、备件,除列入《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的商品外,均可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5、软件企业人员薪酬和培训费可按实际发生额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
6、园内新办软件企业自实现销售之日起三年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形成区本级财政增收部分,由区财政给予奖励。
7、企业内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连续一年以上(含一年)担任企业部门经理以上职务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年薪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经区科技局、财政局认定后,其所上缴的个人所得税总额形成区本级财政增收部分的50%由财政以专项形式, 在其于本市购买商品房、汽车和投资兴办高新技术企业增加资本金时奖励给个人。
8、进驻软件园批租土地的企业,其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按30元/平方米征收,其他由新区征收的各类建设规费比照外商投资企业执行。